爱情

Posted by kaier on March 22, 2026

没有Don的第三个春节,我身体中的一部分仍然停摆着。

我的很多东西都还停在二零二三年我们分别的时候。Don知道我不规整,东西总是乱七八糟,就给我设置了谷歌日历。他问我你最近要做的事情有哪些,我说开学,上午九点去参加系里的欢迎会。Don给我记上了这个时间。那天早上,日历上的提示如约弹了出来,我没有打开。后来几次电脑死机,Don给我钉在首页的日历也跟着消失了,我就再也没有打开过这个日历。我心里莫名想着,等他来了我再开始用。我也想着,二三年九月份的这个设置,好像是我想把他留住的一种方式。在这个日历上,只有他的影子,只有他为我设置好的唯一一个提示,没有任何新的事物去覆盖它,让它变成上百个标记中的一个。我想下一次打开,还是会是我们团聚的时候。不知道是什么时候,但就是在那个时候,我才会打开。

我总是有一些固执而奇怪的坚持。除了日历,还有我的洗漱台。当时我搬到这个房间,是抱着Don和两只猫咪会在不久后到来的念头,所以我选择了面积将近三十平、本就是给两个人住的主卧。这里有一张King Size的床,有一个储物间,洗手间处还有两个洗手台。我一来,就把靠窗户的洗手台塞满;我想着先塞满,等Don来了再慢慢把里面的杂物收起来,打扫干净。我想做这件事的时候,内心一定会充满感触,因为终于在久久的等待之后,能够清理这些时日积攒下来的灰尘。可是两年来,还是只有我在用这个洗手台,而左手边的池子依旧没能清出来。

还有什么呢。我的书,也是在进到这个房间后就永远地摆放在了那里。我的猫头帆布袋,里面装着的东西,我洗手间柜子里的一些杂物,Don的父亲给我们买的冲牙器,药品,黑猫杯等等,它们的日期都印在了2023年。我无意去摆弄,我想等着Don来了,让他把这些本身并没有太多意义的物件重新接回时间里。我不想打破。

如果人生是一棵树,那我在这里独自生活的日子就像是从树干长出来的一根枝桠。它存在着,但总会有尽头,也总是一种在半途中长出来的分枝。于我而言,我与Don一起的日子才是能够刻上年轮的树干。我想等我们共同回到主干后,再带上这些停在过往时间里的物件一起生长。在安大略湖和多伦多一起生长,毫无保留地疯长。

不得不说,大湖畔的这座城市,是一个很美的地方。冬天很长,但总有两三个月,空旷的地面和草坪上都是厚厚的白色积雪。那是一望无际、偶有孤独树木的白色。大人、孩子与狗会在这样空旷的地方玩耍,天与地的颜色经常是一样的白,因此我总有一种自己生活在玻璃之境的错觉。冷空气很凛冽,闻一闻就能将脑中的灰尘扫除,在这里,身体会不断被寒冷洗涤。很多次我坐着地铁路过快活山覆盖着白雪和大树的草坡,看着阳光安静而细碎地打到雪地上,都会想象与Don在这里一起打滚的场面。想他,想他,想象他在身边。

很多次我会想,如果他能在我身边就好了。不仅是在冬天。还有春日傍晚宝蓝色夜空把路边染透的时候,夏夜的凉风拍打着小腿的时候,在荒芜的公路上跑步的时候。Don不在,我对我周身的一切都在有所保留地喜欢。比如说,我就心甘情愿地错过了两年半的安大略湖和遍地树林子的大公园。在巴黎时,我们都会紧跟着塞纳河和住宅区附近公园的四季。

Don和我都喜欢水,喜欢树木。准确地说,他比我更偏爱水与树。很多时候都是他主动拉我去,后来我也养成了时常去看看水、看看树的习惯。可这毕竟是他先有的。就像当初是我先爱喝咖啡,他被我影响,现在也爱上了喝咖啡一样。他每次喝咖啡都会想我,所以也不会很积极地去喝。类似地,我也不会很主动地去看水,看树,因为我会过于想他,想到我们在一起那些被水和树拼凑起来的时刻。

我现在也生活在水边。我想他会非常喜欢我身旁的安大略湖,就如同他非常喜欢地中海。他在马赛生活过一年半,那时会经常给我分享那里混着草木味道的海风,还有大海的色泽。安大略湖是我见过最像法国南部地中海的湖泊,它的湖面时常是渐变的:最外围是淡蓝色的海水,跟着天际线再慢慢变得越来越深邃,最终在尽头处,就是非常静谧的蔚蓝色。要知道,欧洲南部与非洲北部的地中海,并不是这个令人心醉神迷的蓝,它们往往会在更热烈的阳光与更干旱的气候作用下,显得略微暗沉。我甚至因为安大略湖与蔚蓝海岸地中海色泽的相似,而更加爱上多伦多,好似我离曾经的他更近了一些,而那时我们还未相遇。

我和Don曾经几次在地中海边散步,那时我们刚在一起。我想我如此炙热地爱着地中海的蓝色,一定也是因为我们的爱情曾经在这里烂漫地生长。我怎么都想不到,两个内陆孩子的相恋,会有海水这样陌生而宏大的礼遇。

虽说安大略湖与地中海很相似,却又不尽相同。它也是宝蓝色的,看到这样的湖面,我会以为自己跨越大西洋去到了蔚蓝海岸,重回到了我们的青春时刻:Don在海风中凌乱的发丝,他看着我的温柔眼神,他时刻都会翘起来的嘴角,清瘦的他走在沙子上的背影,他坐在岩石边,拉住我的手。可安大略湖更沉静,岸边是成群的鹅卵石,湖水与石头交缠的时候,就变成了溪流的色泽。天气暖和时总有人在石滩上散步或者晒太阳,有的地方也有沙滩。湖边的风没有咸湿的味道,你望着它,心里总归是知道它有边际。

说起来,我说我喜欢安大略湖,其实也只去过两次,还都是在刚来的那一年的秋天与春天。我十分喜欢五月的安大略湖,会让人忘记身处何处,只剩下蔚蓝色的、如磨砂缎面的湖面在流淌,偶有白帆和海鸥慢悠悠经过。那时我疯狂地想念Don,看到湖边半岛上的杂草,白色泥沙砌出的小路,热到刺痛的白色阳光混着虫鸣,确实是疯狂地想念他,于是后来再也没有敢去。Don不在我身边。这一片湖面聚合着我与他的喜爱,与我的念想。我再也没去过,只是在地图上标记着要去的沿湖的地方。那是通往未来时空的标记。

刚来多伦多的时候,我还怀有着在巴黎时期对城市的探索欲。那个时候以为Don会很快到来,即使不知道准确的时间,也总觉得是不远的将来、几个月后。我一边想着与他一起去哪里、做什么事情,一边自己在街上和公园里走走,和新认识的同学们一起参加本地的活动,去酒吧,看冰球比赛,看演出,去灯箱影院看电影,标记很多咖啡馆,再一个一个去。第一年,我维持着和在巴黎一样四处看看的习惯。脑子里想着Don来了我们要去哪里,一个人的时间是短暂的,我们总是要再回归二人相依相伴的日子,然后再带他去我这几个月去过的地方。除了电影院和户外冷飕飕的活动,其他地方大概都是他比我要更喜欢的。而我去那些地方,总是免不了带着他的视角。那时Don正独自在巴黎郊区潮湿的老房子里写代码,等签证。他有他自己的战役要打,不知道何时会结束,我们的内心都处于从未有过的动荡。

选择到英语国家,是我觉得Don会喜欢。选择到北美,也是我觉得Don会喜欢。选择来加拿大,是我们两个共同的决定。这个地方很特别,适合我们俩:英语、法语、北美、移民,所有元素都满足了。我待着不会觉得不适应,因为法语是我的第二语言,这里有法语的一席之地;他待着自然更不会不适应,他能熟练运用英语和法语,他喜欢的流行文化都能在多伦多找到。

刚去的第一年,我看到了平克弗洛伊德、碎南瓜、Foo Fighters和Slowdive的演出信息。我翻看这些乐队,基本上每一年都会在多伦多演出。我对他说,你来了我们一起看。第二年,我看到了Megadeth的演出,指环王的交响乐演出,还有Lamp乐队。我看了看,似乎指环王也经常有。我和他说,等你来了我们一起看。我觉得Don会在第三年的秋天到多伦多,于是擅自买了两张Lamp演唱会的门票。我想我们两个会一起去的,坐在山顶的位置,听我们在巴黎时常放的歌。他们有一首歌叫《恋人》,每次我一听,我们俩一听,我的心里都能泛起来浪潮一般的温柔,我会想象,也许是在镰仓的夏天,被阳光磨白后的水洗牛仔蓝色的海面,我们两人就沿海散步。后来这两张票转出去了,我也没有去。第三年,我看到了AC/DC的演唱会。我不知道他们还会开几次,我也不知道会不会以后的几年都有。我没有再和Don提议“等你来了我们一起看”,而是同他说,我自己去看,给你录视频。可转念一想,一个人去AC/DC的演唱会是多寂寞的事情啊,特别是每次听他们,都是通过Don的红色小音响。他去哪都会带着它,这个音响还是我们刚在一起的那年夏天买的。我只去了一次日本钉鞋乐队的现场,他没有听过,我也没有听过,同行的人是我们系的博士后。她和我说她不明白摇滚怎么能用这么可爱的声音唱出来。我说我也不明白。那时我突然就疯狂想念Don。

我也不敢进书店,不太敢花时间逛书店。为数不多的几次,也是第一年还充满着Don很快要来的希望的时候。Don也比我爱逛书店,比我爱看书。我喜欢的事情他做得都比我极致,可能是因为他本身自制力极强,更喜欢也更爱做信息密度较大的事情。看书就是其中一项。我喜欢和他一起逛书店,因为我们俩都会不厌其烦地贴着一个又一个架子慢慢看。我可以丢下他,他可以丢下我,只是专注在自己的世界里就好了。同时,我们又能迅速聚合在一起,盯着一本书翻来翻去。就算只有一方感兴趣,我们也能知道对方的兴趣点在哪,然后耐心地听对方讲解。

我和他逛过法国的书店,中国的书店,很多家书店。其实都记不得我们翻过多少书,但是总能罗列出来书店的名字。还有就是他在面对书籍时的背影和侧脸,我很喜欢。他本身就有一双灵动的眼睛,看着书的时候眼珠子便滴溜溜地转。他的背影看上去总是沉静,当书架做他的背景墙时,却又多了几分深邃。看着他的侧脸,就知道他已经完全被吸入到纸页和文字之中,他正在在迅速地获取四面八方来的信息。对一个文字工作者来说,这是一种莫大的慰藉。说实在的,我确实很欣赏他对待知识的敬畏,还有面对书籍时那种立刻静下来仔细体味的纯粹。他就像个天使。尤其是在看书的时候。

Don总和我说,以后我们要去一个书店里有中文书也有英文书的地方。还有法语书。为此他特意考虑了新加坡。但是由于种种原因,我们在2022年的盛夏,还是决定了去加拿大。作为双语国家,以及华人移民众多的地方,或许我们可以看三语书。事实也确实如此。在多伦多华人区有一个很大的中文书城;法语书可以在线上随时买到,从魁北克发货,和法国的价格差不多;英文书更是到处都是。在这里看书还算方便。

多伦多的书店都是英文书,是他除却中文外最熟悉的语言。Don很早就开始看英文书了。我只是在第一年去了三次书店。一次是刚来的时候想给Don分享一下这里的书店,一次是想去买文创,还有一次是在里面等人。就三次,没有太用心逛过。还有一家连锁的二手书店,我更是从没进去过。单是看门口的书架和书店的牌面,我就知道Don一定会非常喜欢这里,一定会想每周末都走路到这家二手书店去逛逛,可能会花好几个小时,去欣赏书封、纸页的厚薄与泛黄程度,和我清点说他有多少书没看过,他一直想看什么,然后再挑几本放在他满是屏幕的书桌上,累了就晒着太阳看一看。他灵巧而沉静的眼神会在那些旧书上做标记。那个时刻,我大概没什么耐性好好看书,只想去捕捉他的眼神了。我想总有机会的,我们会一同去旧书店,我看他,他看书。再一起去旧书店旁的咖啡馆坐着喝咖啡晒太阳,还是,我看他,他看书。

我也收藏了几家CD店。据说店主几十年的藏品都在这儿了。他年轻时经历的时期,是Don最喜欢的音乐时期。他的珍藏必定也会是Don十分喜爱的东西。我标记了这一家店,在多伦多城中心的女王西街上。这条街上的人们很是靓丽,还带有英语地区的随性感,像是电影里的角色。我想这是Don会喜欢的风格,认真而随意,复古又有一直在向上的感觉,是他常说的“又新又旧”。我们总会在这条街上闲逛,去那家CD店。我想他会多么开心啊,一定像老鼠掉入米缸一样。

第一年我去了不少地方。除了我们惯常会去的文化场所,我还会一个人徒步,在树林河谷区走一个小时,还在秋天去看了枫叶。我带着我们在巴黎时四处探索的习惯,也带着我们两个人的使命。说到底,选择北美的英语地区,从根本上是因为Don对这里的文化的熟悉和喜爱。自然,我也想离开法国,离开古老的欧洲,来这一片新大陆看看。但是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。我想让他在这里盛放,我想让他快乐,想让他在他感到舒服的文化沃土里开心自在地打滚,而我跟着他打滚就已经非常快乐了。我在哪里都可以。只要那个地方可以让我安静地、没有杂念地写作,可以快乐地不受太多精神制约地写作。我也喜欢下雪和冷的地方,喜欢英语地区的简单和效率。

显然,这个地方非常适合我们。而第二年开始,我就不再去探索。

我知道Don的到来变成了一个无法用理性去推测的未知数。我甚至悲观地想着,也许等我毕业那天他都无法来到我身边,也许我要独自一人在漫长的冬季写完我的博士论文了。我需要振作,需要先将我们两人去哪里做什么这样美丽的事情搁置在一旁,我需要独自去面对所有困难的事情。我将我的情感与高纬度的冬季融合,让它们被雪花和零度的天气冰冻起来。

我在巴黎的习惯渐渐被理性磨去。我是一个非常感情用事的人;去书店,去咖啡馆,散步,晒太阳都会让我不停地想起来Don,想念Don。我的感性总会不停蔓延开来,让我无法做自己的事情。我知道所有这些事情都是先刻在他的基因里,再刻在关于我们的基因里。我的撕裂感让我恨不得立马放下安大略湖的纯净去找他,恨不得立马打破我们已经撑下来许多个艰难时刻的坚持。

可我应该为我的选择负责,为我们的选择负责。我留在了安大略湖畔。我开辟出了一些属于自己的习惯。我经常在零下十度的户外慢跑。一出家门向右拐就是一条人不多又很好跑的小路,按着这条路一直向西跑,可以跑到机场,跑去巴黎。我一般来回跑五到八公里,冷空气会吹散我的软弱,吹起我的意志力,让我的精神镇静下来。我会一个人去逛超市,琢磨货架上的商品,像他在书店一样认真。这是Don最不喜欢做的事情。每次我喊他陪我去超市,他都站在我旁边刷手机,在我背后小声嘟囔着什么时候走,怎么还不走。我让他闭嘴,然后他就甜甜地笑一下,乖乖跟着我继续刷手机。出了超市,他就开心地问我要做什么好吃的。我会一个人去吃很辣的食物,吃完在座位上发呆,然后在街上酒足饭饱地带着微醺感散步。这也是Don不喜欢的。他不喜欢在外吃饭来回一下子就花三个小时,也不喜欢被食物塞满的沉甸甸的感觉。每次去餐馆吃完饭,我想多走一会儿,想买个奶茶、买个咖啡,他总会焦急地要回家做事情,觉得浪费了时间。这时候我会拽着他陪我走一段,我们再选一个中间的站点坐地铁回去。不过慢慢地他会主动要求买咖啡,和我抢着喝我的冰拿铁。我问他好喝吗,他总会回不好喝。我可以一个人用大屏幕自如地写作,可以尽情拖延犯懒,买不同的饮料而不被絮叨。我想这是独居的自由,在我们分隔的日子里,这是唯一的好处。

我也会厌烦我一个人的生活。当欲望在不太过克制地倾泻而出,时间在无所事事中虚度,头脑中没有费力的思索,生活没有困难的事情的时候,我都会感到厌烦,对我自己,对所有存在着的一切。而Don那种质朴、克制、沉思的,总是在做困难的事情、不断去突破、跟随内心而不被外界所扰的样子,就是我想要实现却难以完全实现的。这些都是我长久以来所追寻的。所以与他相处时,我就像在照镜子,照出来我理想中的自己,再慢慢变成我更喜欢的样子。虽然很辛苦,也伴随着不间断的自我批判,但是我会不寻常地对自己心生一丝喜爱。而我单独一人生活时,我时常会厌恶自己的习性,我有时会变成我讨厌的、却又本身固有的样子。幸运的是,与Don恋爱久了,我的内在被磨砺得有了更多的意志力,于是便更倾向于去自动矫正那让我厌恶的一部分。Don说过,“只要你想,你就会变成你想要成为的样子。”

可以承认的是,大部分独处的时间我都是无聊的,也在努力让自己变得有秩序。我与Don不再是一个共同体,却分别变成了各自眼中的对方的模样。我变得更为自律和踏实,他变得更想要点生活感,待人接物也平和了不少。这样的化学反应,也是一件很神奇的事情。

只是我还是时常会情感泛滥,而跑步、独自完成艰难的事情,都是需要足够的理性去应对。在这样的冲突之下,我总是要让自己招架得住才行。比如说,看着外面阴冷的天气,我的意志力通常会陡然下降,惦记着室内如春的温暖,再在心里劝自己不如明天再去。可是行动上告诉我,不要想那么多,立即换上运动服、跑鞋,直接出去,像一头牛一样朝着前方奔出去。于是我就这么做了。我招架得住。冷空气随之会吹散我的感性,吹散我的惰性。如此很多个循环,我奇迹般地养成了跑步的习惯,但是心里依然满是Don,是他在对抗着自己的欲望,用意志力驱动他的坚持。我也是。我想着他,变成了他。

写论文和教书对我来说是不同方面的艰难。论文,正如我的一位老师所说,是“un défi intellectuel”,即“智力上的挑战”。正因为写论文时的挑战是智力上的,才更让人畏惧与心情复杂。没有谁愿意大方承认自己智力上的不足,承认自己在思维上的短板,而即使直接承认,也是带着一丝无奈、不甘与没有办法。书写的过程是逻辑与思想火花的碰撞和组合,这个过程中我会有撕裂后破茧的痛感,而真正完成的时候,又会觉得成就非凡。写论文所追寻的,也许就是在长期的痛苦与自我折磨下,终于完成了一种思想上的创造,而这之后所能看到的那一丝独属于自己的快慰。可是我真的很惧怕。在写文章的时候,我看到了我的蠢笨、我的迟钝、我的贫瘠,我与我所研究的作者、与我的同僚之间的参差,我甚至看到了一个又一个折叠的世界。我得招架住。

以前与Don相处时,这个过程对他来说就是习以为常的困难,以及习以为常的自如。我不敢开始,他会鼓励我开始,他陪伴我开始。他很自然地就能解开我的心结,鼓励我,告诉我这没什么,带我去大自然里,抚摸我,拥抱我,并陪我走完全程。而现在我一个人了。没有他,我该如何面对如此自卑的、我最惧怕面对的“智力的挑战”?我原以为自己会在一次又一次的自贬与批评中被击得体无完肤。可是并没有。我去跑步,我也去用意志力抵抗欲望,我去学着不计较不存在的小事情,我去学着只看我自己和我的心,学着不去过度思考,然后落在自己想法的牢笼之中。就像Don一样。这些习惯的培养,让我可以没有磕绊地完成一篇论文,也让我在教课的时候不去那么纠结于我的错误,与我到底配不配成为教书的人。人总是要面对世界的,总是要独自面对世界的。对于敏感的人来说,也总是要学着只是做到简单地完成,而不去将手头之事内化为对自我的纠结,学会给自己建造一堵让情感得以麻痹的外墙。

我努力让自己走向理性的那一头,去规避充沛的情感带来的无谓的精神消耗。我将自己想象成寒冷空气中的一粒雪花。我招架得住。

在我们认识以来,Don让我发现我不是笨蛋,我是值得被人喜欢的,我是可以做成事情的,而不仅仅是一个被人可怜的弱者。Don夸赞我,鼓励我,给我认可,我的每个我嫌弃的部分他都会肯定,并且还说得很让我信服。他尊重我,欣赏我。在他这里,我是一个值得被爱的孩子。

在我们的分隔中,他又不断鼓舞我。虽然他独居的日子已经很难,却让我发现了一部分长久隐藏的自我——更独立、更不屈,也更能为自己负责,也有自我能动性的样貌。这是我觉得我长期以来都匮乏的东西,没想到它们在我与Don的日渐相处中却渐渐发了芽。

可有趣的是,Don作为我情感中最柔软的那部分,可以说是我感性的结晶,却一直在蔓延和生长。即使我的身体里已经容纳了三个漫长的冬天,也无法冻住这份柔软与感性。最终,我的一部分感性还是从我精心计划出的理性中冲了出来,战胜了严寒。最终,在这一份严寒中,我的心思却变得非常柔软。很多的情感在我的体内发了芽,我更加渴望去记录和书写:关于我们的爱情,关于他,我的童年,父辈,遗憾,羞耻。似乎很多东西都会在这个漫长的冬季苏醒过来,又在夏季沉沉睡去。那是我无法用理性去抵抗的东西,那是我即使用很多理性,最终还是会辗转出来的情感。

然后,我就不再害怕一个人了。

这时我意识到,我拥有着一份很大很大的爱情。是漫长的等待也无法阻隔的,是用尽全力的理性也无法压制的,是淡漠无聊的日常也无法消磨的,是备受动荡与孤独的击打也依然挺立的,是一种何时何地何种心态都会指向的、自主的选择。

日子在渐渐过去。在我独居的第三年,“固执地避开这些我会非常喜爱,而他一定会比我更加喜爱的东西”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。这个习惯往往会伴随着心里的一种刺痛感和厌恶感。只要不是与Don一起,我看过的风景他不能看,我心里都不舒服。只要是和别人一起看到了他看不到的风景,我都会心里很是厌恶。眼前的这个偌大的世界,我也只想同他一起看。我想要对我们生命来说最新鲜的地方,我们都是彼此的亲历者。哪怕是我自己去,与别人去,我都想那只是我已经和Don完成了的第二次和第三次游览。不过这也有问题,因为每次我自己或者和别人一起做我们做过的事情,去我们去过的地方,那些与Don的记忆都会率先占领我的大脑,我也会异常想念他。这种情况不仅是我们异地生活的时候,哪怕是每日都在一起的时候,也会。

这是病态的。但是这何尝不是一种爱情呢?

人的身体会倾向于选择自己舒服的东西。舒服惯了,再去做点不舒服的,自然会想那个特别舒服的东西。一个人有了一万元的生活费,当他回到只有三千,甚至八千元的时候,都会觉得不舒服,会时常想起来一万元的时候是多么逍遥自在。一个人在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后,再看其他小说,就总是会想起看陀氏小说时内心的澎湃。

我与Don的相恋相处对我来说,就是这个极其舒服的东西。是不管与谁相处,再要好、再舒适的人与物,都会让我不时思念与Don一起的时间。那样的舒适,是可以以“每分每秒都舍不得流逝、都想慢一点走”去计算的。

有人说爱情是一种简单的激情,这也是成立的。在琐碎的日常与相处中,还能维持简单的激情,就已经是爱情的一种伟大胜利。因为大多数爱情总会消弭在柴米油盐与日复一日的劳作之中,却不会在波澜壮阔的挑战中消失。但是除此之外,我认为在我与Don的爱情中,最重要的不止是激情,还有两个对自由与自主无尽向往的人的自我管辖。我们都执着于对自己的人生有绝对的自主选择权,我们对人类与世界的思索总是悲观的,我们无所谓又自生自灭地活着,没什么事情能让我们真的上心,我们总是活在别处,总是习惯用理性去压制自我的情感。可是我们遇到了彼此,这一切就改变了。我们都心照不宣地用自由意志选择了一种与彼此共生的人生,而“在一起”这一思想上的自我管辖,对我们来说就是新的自由。我们的理性也派不上用场,就像没有任何一个缜密的推导能阻止天象与地理学的变化一样。其他所有的事情都在这之下,都无所谓了。

我想如果用一个文学人物来做比喻的话,就是《罪与罚》中的索尼娅。我们都是彼此的“索尼娅”。或者说,其实这仅仅只是一种自然现象。

就像Don最开始和我说,也反复说的,“你是我的生命之光。”

在我们订婚的那天,我和Don的眼睛都红红的。

前一天我们俩去城墙跑了十四公里,跑完后两人就在南门附近的街上走着,互相嘲笑对方。我想挽着他的胳膊,我想在西安有点热的午后牵着他的手。他说不要,粘。确实,我们的毛孔还带着城墙上的烈日和尘土,而这些都逐渐被汗液覆盖住了。我们看到了左手边的Tim Hortons。据说这是加拿大国民咖啡,我说那我们就去里面喝一杯冰拿铁吧。Don被我拽进去,他又说里面太冷了,刚出过汗怎么能在空调这么足的地方喝冰咖啡。于是我们俩就坐在这家咖啡店的露台上分了一杯冰拿铁,总算给我和他红扑扑的脸降了降温。

不管怎么说,我们都在订婚前一天跑完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十四公里。还是环绕着城墙。还是环绕着Don与他的父亲从小到大幻想的、熟悉的、憧憬的城墙。对于陕西人来说,城墙就是这个世界的终点,也是最为流动与灿烂的地方。我们一前一后踩着这上面的砖块,一个脚步一个脚步地去丈量他最喜爱的城市的核心地带。东西南北门,Don带着我和他的过去问好,带着我与他更为广袤的源头问好。

我当时只是想在烈日当头之前结束这个里程。阳光越来越刺眼,我的目光只剩下一节一节的砖块,已经忘记了我们明天就要订婚了,也不知道Don跑到了哪里、是不是已经跑完了。但是我知道他一定会等我。在我结束的地点,我一定能看到他,以那种看似一切都在掌握之中的、漫不经心的目光看向我。

那天夜里,订婚前夜,我们从家里骑自行车到了订婚的酒店布置会场。夜里的风凉爽和煦。那是在曲江,我们会路过大唐不夜城明明暗暗的灯光,也会穿梭好几个青草气息旺盛的公园,水汽不时扑面而来。我看着Don在昏黄却不失明亮的路灯下骑着车,看着他的发丝和十分有力的背影,那一刻以为我们在十七岁。很多个时候,和他在一起,我都会有一种——嗯,我好像重新把我活过的岁数又活了一遍的感觉。我的童年并不开心,青少年时期也很抑郁,在二十四岁遇到他之前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。人生浑浑噩噩,我不珍惜自己的命,生命也不善待我。他是那个让我觉得我过去的年岁好像又能被覆盖、重新来一遍的人。唯一的人。他懂我孩子气的眼泪,我过于旺盛的少年心气,我的愤怒和与世难融的理想主义,我的笨拙和不聪明,我的坏。一切在我看来,或者在这个社会规则看来不合时宜的心绪,在他那里,都是“可爱”。他爱我的这一面。也许正如我爱他的那些地方。这些弱不禁风的地方,才正是组成我们俩的地方,才是让我们两个在遇到对方的那一天就磁场共振的地方。弱不禁风,是多么好的词啊,意味着孱弱,萧条,孤独。但是我们却对对方身上所具备的这些特质疯狂着迷,又能顺着这些特质,找到它们的正面,让我们变得更像个健康的人类。

我和Don是什么呢。是一个太习惯赤裸的孩子,终于也遇到了另一个太习惯赤裸的孩子。在这之前,他们以为只有他们自己。在这之后,他们只有他们自己。

至此,我似乎更理解了《人间失格》。但是失格与失格拼凑在一起,就不再是失格了。

订婚前夜我与他在西安和煦的夏夜晚风里骑着自行车,心里满是平静。我问他,你准备订婚致辞了吗?他说这个还需要准备吗,不准备,直接说。于是一个人嘻嘻笑着骑到前面去,风又吹皱了他的发梢。他又骑回来。骑车的时候,他始终都会在我身后。然后我们两人一起在酒店的大厅吹气球、做布置,一直到凌晨两三点才回家。

第二天,订婚当天,我忘记我们两人谁先发言的。只记得我边哭边说,看上去很是狼狈。而到Don说的时候,他慢悠悠地从牛仔裤兜里拽出来他的手机,慢悠悠地解锁手机屏幕,再慢悠悠地看了一眼,就开始出口成章,一下子说了三十分钟。我等着他说爱我,和在座的所有人一样。但是他没有。开头他引用了法国哲学家,接着又变着花样赞美我。在他的眼中,我似乎是神仙一般的人物。三年过去了,具体的细节我记不清了,只记得我心里的一个念头:这就是他,这就是他会说的东西。他知道我多么需要被夸赞,也知道我多么需要让人知道我值得被夸赞。这比直接说爱我更让我开心。

致辞完毕后,我的心里就生出了一种苦涩。如果以三年前为中心去定位的话,我与Don已经实打实地一起生活了四年。我们两人大多数时候都在家,一周见不到彼此的时间最多不超过一个下午。可是当时我站在订婚宴上,看着粉色的爱心气球漂来漂去,那时我们正一同切着蛋糕,我的心里顿时就生出了一种苦涩:不知道我与Don什么时候会再重逢,会再在一起过以前那种形影不离的日子。我眼前的假睫毛突然变得很重,还有点遮住了视线。

切完蛋糕,宾客们掌声雷动,我与Don和我们各自的父母都抱在一起,我们终于组成了一个小的家庭。一个月之后我就要出发去加拿大。我是如此期待着Don的签证可以下来,同我一起出发,去迎接我们共同的新生活。可是我内心总是没来由地烦恼,在想是不是上天已经悄悄告诉了我答案。于是我和Don和我们的家人们抱在一起时,我的泪水更是掩不住地往下涌。Don拿出纸巾,帮我轻轻擦掉眼泪,假睫毛被他不小心扯了下来。他一脸抱歉又害羞地挠头,又把我逗笑了。

其实在23年6月30日,我与Don最后一晚躺在我们在13区住了两年的公寓的床上时,我就生出了一种不好的预感。

那是凌晨两点,我们把两年来的大小物件都收拾了起来,房间也打扫干净了。我们躺在床上睡不着,看着窗户外黑漆漆的天。两只猫咪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,还是像往常一样在整个房间窜来窜去,跳到床上再飞速冲出客厅,互相扑咬。我的肚子上有Nana的爪印,Don的腿上卧着正在舔毛的Nico。

Don说睡吧,不早了,两点了。

我说睡吧。闭上眼睛,把被角压实,平躺着,努力扮演入睡的样子。我闭上眼睛,可还是能感受到深夜的天光,和旁边也在同我一样努力入睡却身体不够放松的Don。整个房间异常寂静,连灰尘落地的声音都能听到。我们两个人的呼吸也变得小心,生怕打扰到这份静谧。换成平时,Don一定会先笑出声,说怎么这么安静,说我怎么不说话了。

为了能够入睡,我尝试把自己丢进繁杂的记忆时空里,开始回忆在这个公寓里琐碎的很多小事。

在搬进这间公寓前,我们已经换过两次房子,都不太满意。巴黎的老房子潮湿,新房子很多时候又太拥挤,这间房是我们找了又找,一眼就相中的。大概就像我们的爱情,一眼就相中。在与众多人竞争之后,房东最终挑选了我们,也是因为Don的PhD身份的加成吧。然后在这里,Don完成了他的博士,我完成了我的硕士。我们都读了很多书,熬了很多夜,写了很多论文,也看了很多部电影。我们在这里决定去环勃朗峰徒步,我在这里坚持减肥减掉了三十斤。那面墙挂过Don设计的海报,另一面墙边是我们养的小榕树。两只猫咪也是在这里养大的。我们在这里招待了形形色色的朋友,他们留宿过,吃过饭。这里不仅存放着我们的爱情与友情,也存放着他人的爱情与友情,还有对于居无定所的留学生们来说最缺乏的温情。

它的位置也很好。楼下有好几个小公园,餐馆,超市林立。每当我们从家里走出去,都能感觉到非凡的热闹。我和Don都很喜欢这种烟火气,这是我们身上所缺乏的。我们去打新冠疫苗,回来后两个人都瘫在椅子上。Don像个刚经受伤残但是努力站起来的战士一样,走到我身旁,把我拽起来,说,走,咱们去楼下买吃的,要吃蛋白质才能抵抗病毒。我们买了两个盒饭。就是这一幕,不知为什么,在那个时候突然就很清晰地流入了我的大脑。

大概过了不知道多久,两只猫不再打架,Nico也发出了酣睡的声音。

Don说,我睡不着。转过身来,抱住我。他左手刚放在我的肩膀上的时候,我的眼睛和鼻子一起酸痛,然后这种感觉堵着鼻腔,让眼泪一股脑儿地流了出来,止不住地流。

夜色寂静,我趁着眼泪还没有淌到他手上的时候,赶快也转了个身,把脸埋在枕巾上蹭了蹭。然后我又转回到他那边,也抱住了他。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就只是感受着他的皮肤,他有力的胳膊,刚洗过的非常干爽的头发。明天的这个时候我已经在飞机上,再回来巴黎,这个房间就不在了。此时此刻是我躺在这里的倒计时。我的脑子乱糟糟的,又因为心绪太过杂乱,反而什么都想不到,也想不过来了,感官变得只能聚焦在皮肤能触碰到的东西。

我又继续说到睡吧,Don像个孩子一样拽住我的手。

又不知道过了多久,在我以为他已经睡着的时候,他把我的胳膊又紧紧抱住,先是一声抽泣,接着又放声大哭了起来。他说这是我们在这儿一起住的最后一晚上了,不知道以后什么时候才能住在一起呢。一贯乐观又克制的他忍不住地呜咽着,把我吓了一跳。

我精心策划的所有冷静都功亏一篑了。他抽泣着,身体在颤抖,他的发丝黏在了我的肩膀上,我终于也可以不用再忍耐,眼泪顺着流到了他的脸颊。我们俩就这么一边哭一边喘。那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来一片漆黑的大海,好像我们俩在暴风雨下的船只里漂浮,风停雨落后,眼前仍旧是漆黑的汪洋。那个时候我的眼前,就是一片漆黑的汪洋。我也很迷茫,迷茫到又再一次把他抓得更紧了一点。

我们确实自那天晚上起,就被分隔在了大西洋的两岸。这是被阻隔的第三年,还不知何时会真正像在巴黎十三区时那样重逢,组建两个人稳定的小住所,不再患得患失,不再去担心明天的别离。

我一个人的时候,会偶尔想起来那天夜晚的黑色汪洋,订婚宴上心头溢出的莫名苦涩。我还在坚持着很多物件的陈设,我选择站在时间的某一点原地不动。静止也是抵抗我们分隔的方式。这些我都没有和Don说起来过。

我是个钉子户,是在众多大楼中夹着的一个破破烂烂的瓦房。但是你看到它,就知道它属于过去,却又在现在小心地、选择性地残存。

在昆德拉的《笑忘录》里,其中有一个短篇小说叫《母亲》。在俄国的坦克开到捷克斯洛伐克的土地上时,所有人都慌乱了,被战争带着团团转,失去了方向。只有母亲依然过着坦克开来前的生活,照惯例稳定地日常起居,还担心她庭院里的梨子树有没有成熟。别人说妈妈战争来了,妈妈依然只是在担心梨子。

梨子比坦克要永恒,昆德拉在书中这么写。

我以前觉得昆德拉是想说,梨子作为一种自然的事物,每一年都会丰收,而坦克只是暂时出现的。母亲经历了几场战争,已经看开了这些事情的影响,反而更专注于日常的吃食与自然。昆德拉也许是在用对比去赞美母亲的心境,不被侵略者的行动所操控,赞美她是更有力的抵抗侵略者的形象。

读到现在,我才更理解母亲。母亲并不是勇敢,她只是选择了原地不动,去尽可能地保留她认同的人生的主干。母亲维持的就是俄国入侵前那个捷克斯洛伐克的秩序,而我维持的,就是到达新大陆后,Don以及我与Don这个整体,对我的新世界的主权。

我们都在新旧更换之时,让小物件填满生活,好把自己留住。

那么我想我会一直这样静止下去吧,一直静止下去,直到他来。